虛擬貨幣海外所得:最低稅負試算

規則來源整理:2026-05-14 · 本頁整理:2026-09-24

在海外交易所賺到的錢,一般視為海外所得。全戶海外所得一年達 NT$100 萬,就要計入基本所得額;基本所得額超過 NT$750 萬 的部分,按 20% 計算基本稅額,再跟一般所得稅比較,較高的那個才要繳。

計算方式

  1. 海外所得未滿 NT$100 萬:不計入,不用申報這一項。
  2. 達 NT$100 萬: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。
  3. 基本所得額 = 綜合所得淨額 + 海外所得 + 其他計入項目。
  4. 基本稅額 =(基本所得額 − 750 萬)× 20%。
  5. 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時,要補繳差額;低於或相等,不用多繳。
在台灣交易所交易的獲利,常見解讀屬於國內的財產交易所得,計算方式不同,本試算不適用。已在國外繳的稅可在限額內扣抵,本試算未計入。實際申報請以財政部規定與會計師意見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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